员工无责底薪被扣3000元 青岛誉信德教育人去楼空
发布时间:2024-04-27 13:55:52

  (记者 谷正原)说好每月7000元无责任底薪,可发工资的时候却变成了有条件的。2021年8月,方先生通过招聘进入了青岛誉信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信德教育”)担任招生主管一职。工作了一个月,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却只拿到了4000元,“公司说我没招到人,所以扣除了3000元。”方先生认为,劳动合同上写明了试用期间月劳动报酬为7000元,公司这是出尔反尔。由于该公司目前已失联,方先生计划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讨要剩余工资。

  2021年8月,方先生通过招聘进入了誉信德教育工作,主要工作是负责儿童思维培训课程的推广,带领销售团队完成公司招生指标。

  “进公司之前,老板跟我谈的每个月底薪是7000元,工作时间朝九晚六,干得好有提成,我觉得待遇不错,就去上班了。”8月14日,方先生开始了试用期,并与公司签订了全日制劳动合同,本以为干满一个月至少能拿到7000元,可到手后却只有4000元。

  “现在教育培训行业就这么个情况,我刚接手工作,所以第一个月没有招到生,他们就以此为由扣了3000元。但当初我们双方说的可是无责底薪。”方先生认为,公司招聘的时候没有提出过每月需达到的最低招生数是多少,如今却提出要以此为由扣除3000元,这对他来说很不公平的。

  方先生向信网提供了他与誉信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中第四条第一款写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7000元”。

  因为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感到担忧,方先生于2021年9月16日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公司始终未发放他被扣除的3000元。

  信网尝试通过方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公司负责人刘经理,但接听者否认自己的身份,并表示跟誉信德教育也没有任何关联。随后,信网来到了公司所在地青岛市市北区诺德广场328号,来到后却被大楼管理人员告知这家公司因经营不善,已于2021年10月撤出。方先生表示自己提供的电话号码准确无误,就是公司实际受益人刘女士所使用的号码,“但她听到是讨薪的打来的电话就会矢口否认。”

  信网通过查询得知,2021年10月26日,公司法人刘某因合同纠纷被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因其未履行法定义务被限制高消费,2022年1月7日被法院强制执行。2021年10月27日,该公司因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被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虽然方先生目前已无法联系到誉信德教育相关工作人员,但是他工作之前与该公司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同,且合同中明确写清试用期间月劳动报酬为7000元。那么像方先生这种情况,应当如何讨要剩余工资呢?

  信网向青岛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了解到,方先生这一事件比较简单,证据材料清楚,且用人单位尚未注销,方先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讨要剩余的工资,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